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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想他能答应。
他应该是爱他们的。
从花海回来之后,他们把戒指一个做项链,一个做手链让他小混混戴着。
其中为了谁的戒指戴上小混混手指而吵起来,最后以幼稚的猜拳决定。
先生赢了。
先生愉快的去把总裁大佬的戒指从小混混手上摘下来,扔给两人,吻着小混混的头顶,看着另外两人低气压的离开。
在回来之前的花海中……
小混混看着花海里漫天的萤火虫,兴奋的在花海里追着,他从未看到过夜晚发亮的虫子,玩心的躺下去就会有更多的萤火虫在空中飞着。
三人在别墅露天阳台看着小混混被他们换上露肩婚纱在花海里跑着,萤火虫点点星光的闪烁在小混混身边。
“话说萤火虫哪来的?”
“这地还有萤火虫?”
“会不会咬小东西?”
“总裁你的婚纱有点长啊,会不会让小混混摔跤。”
大佬抽着烟问着先生总裁。
先生吐出烟雾: “…………”
“你这问得挺败兴。”
“乖乖喜欢就好。”
“那我不问了。”
大佬耸肩无所谓道,继续看向花海里嬉戏的人影。
“小东西真美啊。”
大佬灭了烟感慨着。
“小玫瑰一直很漂亮。”
总裁也意外的点着烟。
先生转身端起旁边圆桌的酒,总裁大佬也接连端起碰杯。
“祝贺,这枝小玫瑰永久的属于我们。”
“嗯,恭祝我们。”
“祝贺。”
他们举着酒杯看着小混混已经望向他们,在黑夜中萤火虫的荧光照耀下,柔软黑发垂在露出的肩膀,一只手拎着下摆笑着对他们挥手,
霎时,那株玫瑰耀眼的。
这是属于他们的爱人。
【作家想说的话:】
想不到吧,这才是结局哈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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