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陈豫没读过书,一边创业还要一边补知识,有时甚至饭也不吃觉也不睡,他不是很笨的人,反而是很聪明的人,要是他有机会去读书那肯定是名列前茅的,只是他没这个机会。
他学得够快够好了,况且他这些年也不是白干的,他什么没做过,鬼装人人作鬼他也全都见过,他的处世能力已经高过别人一大截了。
可即使是这样,都已经这样,竟然还要去给别人跪,有什么好跪的,为什么还要跪,为什么二十多岁了,他哥还是没能把自己的尊严捡回来,还是一次次地把它跪在双膝下。
钱有那么重要吗?钱有那么重要吗?
陈焰恨,不知道恨什么,所有都恨,全部都恨,他不能理解他哥,讨厌他哥,讨厌他哥,讨厌他哥为了钱什么都能做。
他咬着牙,手指发抖,诡异的痛苦和兴奋还有委屈糅合在他淌着血的心脏里,他在日记本里写:“我哥嫌我爱哭,我觉得他膝盖比谁都软。”
然后故意摊开在那,故意让晚上进房间来看他的陈豫看见。
可陈豫看见了,却什么话都没说,转头就回房间睡觉去了。
好像不痛不痒,无关紧要。
陈焰第二天早上又趴在他哥房间门前哭,他知道他哥不是为了钱,是为了他,全都是为了他,他恨所有,甚至恨他自己刚出生就死了的爸妈,可他最恨他自己。
他不想要他哥再去给别人跪了,他哭着拍门说哥我不上学了,我可以不上学,你别再这么拼命了。
他哥本来对他的哭泣已经免疫,听见这句话的时候却蹭得一下从床上爬了起来,撸了裤子上的皮带,打开门提着陈焰就是一顿猛抽,丝毫不心软,尽下的死手,抽得陈焰浑身全是血条子,趴在地上动都动不了,眼泪也流不出了,话也说不出了,差点死了。
然后陈豫才停下来,额头上全是汗,喘着气对陈焰说:“嫌我膝盖软?那你他妈有种就给老子站直了!你不读书?难不成以后老子病倒了,你也跪着求别人给我拉医院去!那老子恨不得去死!!滚!养你这么个畜牲!”
说完就转身回了房间,甩门甩得惊天动地。
而陈焰就在地上趴了一整天,当初没断奶都给养活了,这天差点给死了。
从这天以后,陈焰没再哭过。
他开始发了疯地学,那股疯劲就像他哥陈豫在地下打黑拳的疯劲一样,只要没到死的程度,就可以再疯,更疯,越来越疯。
陈豫继续没日没夜地搞创业,搞他那个小破公司,陈焰拼了命地刷题,领了奖学金就存起来,一分不花,一笔一笔在日记本上记下来,干嘛呢,写的是给哥以后治病。
1991年6月,一个华裔青年买下热刺,豪掷千万英镑打造冠军之师,他的目标很明确,要将托特纳姆热刺打造成英格兰的皇家马德里!......
秘境探宝时意外陨落,重生于都市的楚天巡,却因机缘巧合得知自己是天命之人,肩负着整个混沌宇宙的命运,为防止神族夺取支撑宇宙运行的祖元,他凭一己之力凝聚众多界面修者对抗神族.........
钱小军,一个现代的啤酒爱好者和化学小能手,意外穿越到明朝。在这个古老的时代,他凭借着对硝石制冰原理的了解,成功制作出冰镇啤酒,并在繁华的街头开设了一家独具特色的大排档。面对古代的种种挑战和机遇,钱小军以其智慧、勇气和创新精神,不仅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成功,还收获了真挚的友情和爱情,成为了明朝饮食界的传奇人物。......
李滢,一个生活在现代都市的富家千金,从小就展现出非凡的气质和才华。她聪慧、坚韧,并且对外界总是散发着一种高冷的气场,仿佛与世隔绝,给人一种不可逾越的感觉。不仅如此,她还有一颗善良的心,总是默默关注着身边的人,只是她习惯将自己的情感深藏于心底,没有人知道。在外人眼中,她是现代的女王,高高在上,无人可及。而相对于她的高......
一间简陋的青楼,一个艺女生的婴儿,被喻为阳间的阎罗王。从他出生开的那刻起就夺去了两个人的生命,其中一个就是他的母亲......他被两个年轻的母亲所收养,有着许多疼爱他的阿姨,并且有着两个可爱的小姐姐,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,时不时地跑到青楼里偷窥,经常和两个小姐姐打架,却每次都会被打哭,然后跑到养母的怀里撒娇..........
:廖廖九玄上,翳翳初化?小七这句话什么意思?可以帮我解释下吗?什么要我自己参悟?本书的部分内容借鉴了作者本人的一些阅历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