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晴港一代旅游业发达,是大型娱乐场所驻扎最多的地方之一。曲笙上大学的时候经常和舍友一块去玩,后来组建乐队,和舒梓媛他们常驻在青红,对晴港的灯红酒绿便没那么痴迷了。
这里是标准的有钱人闲来挥霍的地方,他有两三年没来过,许多建筑设施都变了样,连停靠游轮的港口都翻新了。
邀请函只有一封,曲笙只要跟在荆丛辙身边便没人敢拦。
邀请曲笙自然是顺带的,洛宥是当场被荆丛辙拒绝了,才想到把他拉出来遛一遛。
本来没抱什么希望,结果倒是出乎意料。
荆丛辙应邀了,还把小尾巴也带上。
曲笙也很意外,早知道不来了。
今天到场的众人显然和洛宥所结交的那帮狐朋狗友们不是同一批。早春的晚风还是有些冷的,每个人都盛装出席,在甲板上举着红酒杯与人谈笑风声。
他有太久没穿西服,衬衫的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卡着颈项,领带还是荆丛辙帮他打的。
这身装束是为了应付荆家的宴会场合所定制的,后来随着老爷子的去世、荆丛辙出国,他与荆家唯一的联系只剩下钟璐,便再没穿出去过。
西装中规中矩,适合所有场合,以前在出租房放久受潮了,有一股淡淡的梅雨味,经过一番紧急熨烫,虽然合身,但曲笙总觉得自己穿出来蹩脚。
也可能是和荆丛辙相比较之下产生的落差。
没有人比荆丛辙更适合西装,连脱下来都好看。
像这样的宴席,大家都不是奔着食物去,而是为了社交。
曲笙来之前就吃过饭了,妥妥不要自己饿着,现在面对满盘的珍馐也没什么食欲。自打荆丛辙出面,往来于他们身边的人就没断过,荆丛辙一面要应付来客,一面还要看顾曲笙,最后曲笙扇扇手,要荆丛辙别管他。
荆丛辙不同意,“本来就是带你来散心,分开就没意义了。”
曲笙只好说:“我不乱跑,就是想找个地方坐下。”
荆丛辙抽不开身,只能叮嘱了一番,要他找好位置自己一会儿去找他。
曲笙点头,心里更后悔了,就是不该来,有这时间他宁可去地下室练吉他,但荆丛辙明显是好心,他也不愿意拂了对方的面。大概是沟通的问题,下次直说就好了,拐弯抹角本就不是他的性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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